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 启动仪式在复兴区人民检察院顺利召开
日期:2022-02-14 发布人:邯郸市赵都公证处

根据《邯郸市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规定(试行)》,为全面贯彻少捕慎押慎诉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2022年2月14日上午,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与邯郸市赵都公证处在复兴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复兴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规定(试行)》实施办法。

启动仪式上,邯郸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马增军、邯郸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都公证处主任邓晓、邯郸市复兴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志辉,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岩、副主任张艳萍针对《实施方案》的条款内容和具体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确保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施办法》的签署实施,是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重要举措,是我处公证提存法律工具在检察机关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的突破性、创新性适用,是公证介入刑事领域的有益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必将助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在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