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系列之三 关于购买侵权物品的保全证据公证案
日期:2022-04-22 发布人:邯郸公证处

某日下午,一外地公司代理人匆匆赶到我处,称其公司发现我市商场某商铺所售商品为假冒其公司享有独占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我处申办购买该商品的保全证据公证。
据当事人所称,有些商铺因得知其公司正准备起诉,均纷纷将侵权商品下架。为防止证据灭失,希望我处能立即派人随其到该商场,进行现场购买侵权物品的保全证据公证。我处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初步审查了当事人所提交的材料,查明申请人有相应的商标独占许可使用权,在当事人承诺缺失的材料后续补齐后,特事特办,急当事人之所急,随即派公证员同当事人一起办理了此公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应的假冒、仿冒等“山寨”产品也越来越多,而商家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证据保全公证,作为固定证据的一种有效方式,为企业维护知识产权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