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模式 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日期:2024-03-21   发布人:邯郸市赵都公证处 

  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伤害、校园霸凌等案件层出不穷,邯郸市赵都公证处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家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规定,在公证实务中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出现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形时,用“公证+”模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近,市某公安分局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打架案件,A某与B某在学院宿舍因琐事发生口角,后A某与B某、C某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A某被殴打致轻伤二级。现B某、C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公安分局与我处联系,在与公安局充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诉求后,我处认为此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最为合适。当天下午,B某、C某的法定代理人来到我处,只用了半个小时就办理好了公证。拿着公证处出具的受理回执后,B某、C某当天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不用再面临被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能尽早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让本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同时,也维护了 A某的合法权益,让赔偿追责难化解在源头。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希望。“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公证员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公证时坚持的原则。本案只是“公证+”的一个缩影,在司法辅助事务中,“公证+”模式能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合作机制,在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