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霍建明、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郑侠贤、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常华等省市领导来到邯郸市赵都公证处,就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公证质量、拓展证源等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王成民、邯郸市公证协会会长田献春陪同。

首先,赵都公证处主任邓晓向省厅领导介绍了办证大厅的工作流程。霍厅长来到公证员办证室,对《“五不准”的通知》内容进行了询查,公证员流利地回答了“五不准”内容。霍厅长特别询问了公证的具体流程,哪些证明材料需要公证员核实,复杂的需要几天出证,简单的需要几天出证。霍厅长亲切地询问公证员核实是否存在难度,《“五不准”的通知》对业务拓展有无影响。

调研工作会由市局李局长主持。会上,邓晓主任汇报了该处的业务开展情况、队伍建设,重点汇报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的落实情况:一是吃透文件精神,对通报的情况引以为戒,及时排查风险点。 二是加强公证事项的调查核实和委托调查。对身份证识别仪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临时身份证一律派人到公安机关核实。对处分不动产的委托,与受托人如系直系亲属可仍用原委托书格式办理。如非亲属关系的,实行严格审查,一是单独谈话,确认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二是一事一委托,解押与出售不得在同一委托书中、委托书不得代收房款;三是笔录上要告知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四是不得办理担保性委托或可能性担保性委托。三是做好解释引导、预防矛盾产生和激化。每位公证员将通知文件打印出来放于手边,以便随时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避免矛盾和舆情的产生。
郑侠贤处长指出,对于《通知》要求,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市司法局、市协会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霍厅长指示,要以贯彻落实《通知》为契机,深入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活动。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借助信息化手段,进一步精简公证办理手续,提高公证便民利民水平,依法规范公证收费,提升公证服务质量,推动我省公证工作创新、开拓、全面发展。
李局长要求,赵都作为市直公证处,要多学习,抓质量、重创新、拓证源,要成为全市公证工作的领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