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
日期:2017-07-29   发布人:邯郸市赵都公证处 

房地产交易登记需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邯郸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商品房预售/出售/买卖合同(原件)

  

注意事项:

  1、委托书: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

  2、公证: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3、办证期限: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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