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2016)邯赵证民字第1027、122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2018年9月17号 。
日期:2018-09-17   发布人:邯郸市赵都公证处 

撤销公证书公告

  经本处复查,决定:撤销(2016)邯赵证民字第1027、122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河北省邯郸市赵都公证处

  2018年9月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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